| 我省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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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2-05 16:37 文章来源:厅商业服务业管理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近日,商务部办公厅发出《关于继续开展“中华老字号”认定等工作的通知》,省厅及时转发各市(区),并对做好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的申报认定工作,提出了五点具体工作要求:
一、要高度重视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工作。省政府领导对我省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工作高度关注,今年全省商务工作会议也对我省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工作做了部署,明确提出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认定工作,要新增通过商务部认定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20家的工作目标。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认定工作时间紧,要求高,任务重,各市(区)要把组织申报“中华老字号”工作,当作今年商务工作的一件大事,切实抓紧抓好。
二、要深入开展普查工作,摸清本市(区)“老字号”企业基本情况。各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全面开展“老字号”调查摸底工作,进一步加大普查范围,扩大行业覆盖面,全面了解当地“老字号”企业基本情况,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认定,于2月底前将推荐参加申报企业名单,报厅商业服务业管理处。并于4月底前上报本市(区)“老字号”发展情况调查报告。
三、认真规范填写申报材料,提高认定通过率。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中,部分“老字号”企业的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、不具体,使一些历史悠久的“老字号”企业申报认定没有通过。省厅决定,于3月上旬邀请国家商务部专家,对我省今年拟申报的企业进行集中培训辅导,重点讲解《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书》的填报等内容。通过培训,要全面提高认定通过率。
四、加强与“老字号”企业联系,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。各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的联系,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,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,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,切实把“振兴中华老字号工程”落实到实处。
五、省厅还对第二批“中华老字号”申报工作进度做出了安排。具体安排如下:
2月7日至28日,各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在详细普查的基础上,上报参加申报认定企业名单。
3月1日至10日,组织申报企业参加申报工作辅导培训。
3月11日至18日,组织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初审后报送省商务厅。
3月19日至23日,组织专家对参加申报认定“老字号”企业进行评审。
3月24日至31日,对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并上报商务部。
4月30日前各市(区)上报“老字号”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。
二○○七年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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